老榕树 发表于 2011-4-4 21:29:44

关于提醒符合国家考研加分及照顾政策考生递交申请报告材料的通知

我校第一志愿考生:
    请符合国家考研加分政策的考生,于国家分数线下达一周内,将加分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寄(送)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及报批,未递交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相关材料原件复试时,进行核查。
    注:
    1、只有列入研招网下达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才能加分;
    2、申请材料寄出后需及时电话落实材料是否已寄达我办。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提醒符合国家考研加分及照顾政策考生递交申请报告材料的通知